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促进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政府财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十八大以来上级政府的部门出台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金汉垂
副组长:邓交兴 吴远正 陈松柏 曹露 金国治 邓建农 吴作剑 沈德顺
工作小组:吴远正 邓交兴 陈松柏 邓建农 金铭波 邓福兴 李志明 潘涛 郑琳 梁薇 赵锋
二、账务管理原则
1、实行一本账管理。学校坚持统收统支,严禁设立小金库,所有托管费代收用由家长委员会负责,学校和年级严禁乱收费,所有收费由学校财务室实行一本账管理。
2、统一预算,实行开支审批制。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年初作好全年初步预算,期初作好学期精细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开展活动的经费由部门预算分管审核,财务批准再开支,重大开支实行“三重一大”会商制,由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开支。
三、收入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作好收费公示,严禁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标准。
2、学校经营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须全部列入学校财务账内收支,并全额缴存财政资金专户,违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学校对外投资性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学校后勤服务项目也承包经营收入,公租房出租收入,零星项收入等,作为其他收入处理,上缴通山县财政往来资金财政专户,统一纳入学校经费账户集中核算。
4、国家公用经费补助、校舍维修资金及项目资金、学生生活补助等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5、实行收支公示制度,一月一月报,每季有盘点。
四、支出管理
1、报销程序。任何一项报销,必须符合审批、入库、凭证齐全等要求,并有具体的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
2、会议费支出管理。教职工参加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会议,先填写《通山县中小学校会议事前审批单》,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会。会议通知明确就餐自理的才能按规定标准领取伙食补助费,标准不高于40元/人,不得饮酒。会期超过一天的会议费在通政办发【2014】25号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报销会议费时提供:①会议审批单 ②发票及结算单 ③会议通知
3、报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字复印费。须提供收款单位盖印的明细清单。
4、加强津贴、补贴、奖金支出管理。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禁乱发津贴、补贴、补助费、加班费。津贴补贴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严禁私自设立项目和自行提高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的,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加班,一律不得领取补助费和加班费。
5、租车支出管理。加强租车管理,减少租车频次。因工作需要需要确需租车的,先填写租车审批单,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租车费用不得高于市场的价格。报销时须提《通山县中小学公务租车审批单》及租车发票。
6、公务接待支出管理。非同城单位之间贫血 活动往来,可凭派出单位公函,由办公室填写《通山县中小学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报分管校长审核,签批后由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工作餐,必须严格执行招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中餐饮酒,晚餐严禁酗酒,报销时必须提供①派出单位公函,②《通山县中小学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③餐饮发票,④菜单和酒水清单。
7、差旅费支出管理。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外地公务出差,事先填写《通山县中小学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交通费:凭原始票据据实报销,乘坐飞机只能是经济舱,乘坐火车只能是硬座或硬卧,乘坐高铁或动车只能是二等座。
市内交通费:凭《通山县中小学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填单报销,县内每人每天2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租车或公派交通工具不得报销交通费。
住宿费:凭当天原始票据据实报销。市内每晚不高于160元,市外省内每人不超过320元,省外出差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伙食补助费:凭填单报销,县外省内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接待单位安排了接待用餐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费。
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①《通山县中小学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或会议通知,②交通费、住宿费发票 ③《通山县中小学国内公务差旅报销单》。
8、维修费用管理。总务处事前要制定维修计划,提供维修申请单,同时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紧急维修经总支通气后可实施。报销时须具:维修审批单、结算清单及附件、维修发票。
9、礼仪经费管理。由工会牵头,组织有关同志参加。开支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以个人名义运用公款进行礼仪活动。凡教职工病故,由工会组织学校各部门安排追悼活动。后事安排按国家规定支付费用,来宾接待费用收支由病故亲属负责,没有亲属负责的经冲动商议后由工会作安排。
10、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五严禁:严禁超标准范围,严禁超预算批复,严禁举债建设,严禁先建设后立项。建设投资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实行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依据评审结果下达的工程预算批复和工程施工进度核拨工程款。工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款拨付不得超过预算批复的80%,工程应当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没有特殊原因的,工程款一律付给合同承建单位。
工程分批付款的,第一次付款应附合同作为附件,招投标的项目还应附有中标通知书的有效复印件,最后一次付清工程款,应附工程决算清单,工程总造价超过5万元的应附审计报告。
报销费用时需提供①合同、协议和明细结算单、工程决算单及还税票据等附件。
11、货物采购类支出管理。价格在10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3000元以上(含3000元),须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依规采购。事前须填写《通山县政府采购申请表》,报相关部门审批。一批次货物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必须将由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公开组织采购。
报销时按以下要求提供会计资料:
(1)货物单价金额1000元以下或批量在3000元以下,必须提供①发票;②货物验收单。
(2)货物单价在1000元以上或批量在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必须提供①《通山县政府采购申请表》,②发票,③验收单。
(3)货物批量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供:①《通山县政府采购申请表》;②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结果文件;③发票;④验收单。
(4)货物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供:①《通山县政府采购申请表》;②中标通知书;③发票;④验收单。
12、加强原有债务清理。对原有债务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禁止学校新增债务,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13、规范入库与出库手续。总务处建立物资采购入库和出库制度,由专人保管登记,做好校产每学期登记更新。
五、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管理原则:公益性、安全性、微利性。
2、食堂采购原则:每周询价制,同质价格最低者优先。
3、食堂进出库管理:商家出货、食堂进库、食堂消耗领取、付款票据四对应。
4、食堂账务管理:独立核算接受审查。每月一月报,建立台账,公开透明。
六、财务监督管理。
1、学校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制度进行记账、做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达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2、学校财务人员按照财政局、教育局财务要求,做到报账科目对应准确,资金使用高效准确。
3、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发票,达标审核,规范支付,对不规范的、不合流程的、手续不全的有权审核否决。
4、学校建立财务审核小组,由工会财务小组对全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
5、本制度自职代会通过之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