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3-09
点击次数:0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2026年春季学期通山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们特此整理了中等职业教育学相关资助政策信息,供您参考。
一、中职生国家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每生每年免除学费标准为2000元。
二、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以下七类贫困家庭类型学生。
1.经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及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或与享受低保人在同一户口)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已成年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填写《通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对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信息对比、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以下七类:①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子女;④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干旱、洪涝、霜冻、暴雨雪、滑坡、泥石流等)造成重大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家庭子女;⑤因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造成家庭成员死亡或经济损失(自付费用)达5000元以上的家庭子女;⑥因发生重大变故(父母离异、失业、破产、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或负债5万元以上的家庭子女;⑦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①无特困原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三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领导干部家属、村干部家属);②在认定为贫困家庭期间,家庭在城区(含城镇)拥有超过(含)140m2以上商品住宅或新建楼房或其他大额支出的;③家庭拥有船舶、工程机械、5万元以上(含5万元)家庭服务型用车、3万元以上(含3万元)大型农机具的(生产型、用于支配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车辆除外);④安排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年学费1万元以上),家庭成员使用高档奢侈品、穿戴高档时装、首饰,家庭成员经常性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外出旅游的;⑤私营业主和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够供给学生在校期间所需费用的;⑥家庭拥有银行存款、房屋、债券、股票、收藏品等资产总价值明显能够供给学生在校期间所需费用的;⑦其它经地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认定不具备低收入家庭资格的。
资助标准:2300元/每学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
三、中职生国家奖学金政策
评选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5.积极参赛,为校争光。或者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比赛项目奖项。
奖金标准:6000元/人。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当年技能高考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已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学生在新学期开学15日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报《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请同学们不要错过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涉农专业学生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申请中职免学费,其他学生按学年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所有学生按学期申请。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也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各项资助政策,还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最后,祝你在学校学习生活愉快!